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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线路、132公里,合肥城市轨交第四期建设规划公示
澎湃新闻记者 王韡
3月30日,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公布《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评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显示,本期建设规划共6个项目,包含2个新建项目和4个延伸项目,以及配套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主变电所等相关工程,线路总规模约128公里,此规模为本次环评公众意见征询方案规模,具体线路和规模最终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评公众意见征询】
(一)建设规划基本概况
(1)规划名称: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2)规划性质: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3)规划基本内容:本期建设规划共6个项目,包含2个新建项目和4个延伸项目,以及配套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主变电所等相关工程,线路总规模约128km,此规模为本次环评公众意见征询方案规模,具体线路和规模最终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662802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27-51184727
邮箱:bananaxd@163.com
传真:027-51155977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您可以登录网站下载并填写本规划公众意见表(附件2),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征求公众对本事项及决策在准备、实施、运营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概况
1、事项名称: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2、规划概况:本期建设规划共6个项目,包含2个新建项目和4个延伸项目,以及配套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主变电所等相关工程,线路总规模约128km,此规模为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规模,具体线路和规模最终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规划项目情况如下:
(1)2号线西延
线路起于已运营2号线南岗站,途经长江西路,止于长江西路与佛岭寨路交叉口,为线网骨干线路延伸,实现运河新城与城市主中心快速通达,提高轨道交通对西部组团覆盖水平。线路长约12.7km,均为地下线,车站8座,设1座停车场。
(2)6号线西延
线路起于在建6号线一期鸡鸣山路站,途经望江西路、西城大道、大别山路,止于白莲岩路与佛岭寨路交叉口,实现运河中心与城市主中心快速通达,加强中心城区对运河新城辐射带动作用。线路长约12.4km,均为地下线,车站7座,设1座停车场。
(3)7号线二期
线路起于在建7号线一期松林路站,途经繁华大道、明珠大道、长宁大道,止于白莲岩路站与长宁大道交叉口,位于高新区内,支撑科创走廊、科大硅谷规划实施,提高王咀湖中心区域线网覆盖强度,增强线路换乘便捷性。线路长约17.4km,均为地下线,车站12座,设1座停车场。
(4)8号线二期
线路起于在建8号线一期一里井站,途经阜阳路、徽州大道、拉萨路,止于拉萨路与贵州南路交叉口,串联骆岗生态公园、滨湖、老城一核两心,实现城市组团间快速通达。线路长约24.5km,均为地下线,车站16座,设1座停车场。
(5)9号线一期
线路起于耕耘路与莲花路交叉口,途经莲花路、金寨路、十五里河路、南屏路、肥西路、芜湖路、和平路、广德路、长临路、大众路、高皇山路,止于梅冲湖路与高皇山路交叉口,为中心城区线路,可加密中心城区线网,加强新站区、东部新中心、经开中心与老城中心的联系。线路长约38.6km,均为地下线,车站25座,设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
(6)12号线
线路起于在建新桥机场S1线五里墩站,途经东至路、包河大道、安徽路、中山路,止于广东路与珠海路交叉口,12号线与S1衔接,串联机场、高铁西站、高铁南站三大枢纽,实现空铁联运,促进四网融合,满足中心城区快速直达机场出行需求。线路长约22.4km,均为地下线,车站13座,设1座停车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线路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政府及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总体态度;
2、规划实施对周边经济社会、环境、交通、安全、用地等方面影响;
3、在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存在哪些主要社会不稳定风险因素;
4、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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