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申请强执汪小菲750万新台币,法院判汪小菲败诉
3月27日上午10时,据台媒报道,汪小菲起诉大S案一审败诉,台北法院判决驳回汪小菲的诉讼。此前,大S(徐熙媛)起诉汪小菲未按离婚协议履行抚养费,并申请强执汪小菲资产,汪小菲提出诉讼反制,申请裁定停止强制执行。
据媒体报道,本案源自2022年11月,在大S和汪小菲离婚一年时,大S起诉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拖欠超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抚养费,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在中国台湾的资产。但汪小菲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调解笔录中的给付义务,依法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请求法院在诉讼确定之前,暂时停止执行他的财产。
2022年12月,台北法院认为汪小菲已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且强制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准许汪小菲提供165万元担保金后停止执行,后汪小菲提供了165万元的担保金暂停了其名下750万元被法院强执。
3月27日,台北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驳回汪小菲请求撤销强制执行程序的主张,判决汪小菲起诉大S案一审败诉。判决理由指出,双方离婚协议约定汪小菲须按时支付费用,包括定期定额和实报实销两大类,但没约定不同项目金额可相互留用、取代。汪小菲从2021年12月起,就拖欠应给未成年家人的定期定额费用,至2022年11月,共欠付750万元。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李恺 编辑 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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