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组织案
记者 徐艳 通讯员 胡科刚 丁晓
1月31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对冯耀邦等25人恶势力组织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对首犯冯耀邦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其他同案犯根据犯罪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许崇茏纠集被告人冯耀邦、赵崇林、何乃海、蔡佳松等人,采用殴打、威胁、恐吓、喷字、堵门、非法拘禁等暴力、“软暴力”手段,从事替人非法讨债业务,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以许崇茏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组织。2019年以后,被告人冯耀邦成为首要分子,并陆续吸收被告人杜健硕、张振、历福强、荣康等新成员加入,对多名被害人实施随意殴打、辱骂、持械威胁、强拿硬要、任意损毁车辆等寻衅滋事行为,以及非法拘禁、抢劫犯罪,牟取不法利益。2017年至2022年,该组织共计在东港区实施非法拘禁犯罪2起、寻衅滋事犯罪7起、抢劫犯罪1起、其他违法行为7起,致一人轻伤、多人轻微伤,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冯耀邦、许崇茏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赵崇林、何乃海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组织,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予惩处。全案25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以来,日照两级法院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持依法裁判,共审结一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41人,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80万元,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6400余万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生效判决黑恶财产处置到位率达到100%,有力摧毁黑恶势力存在的经济基础;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薄弱环节,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55份,有效助推社会综合治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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