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暖心钱”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新兴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有了这笔司法救助金,我们家终于可以安心过节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解了我们燃眉之急!”12月22日,接过司法救助金的梁女士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梁女士系一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案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2019年8月,梁女士与谢某某协议离婚,小谢(化名)等3个孩子由母亲梁女士抚养,父亲谢某某按月支付700元抚养费给小谢直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但从2020年1月开始,谢某某并未全面负责地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梁女士多次向谢某某追索无果,小谢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向新兴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支持小谢起诉追索抚养费的意见书。今年6月,新兴县人民法院判决谢某某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给小谢,并应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用。
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谢某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梁女士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正当梁女士一筹莫展之际,办案人员及时告知其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信息,让她重燃希望。梁女士当即向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为尽快帮助梁女士一家纾困解难,新兴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前往梁女士所在的村委会、住所等地调查核实。经了解,梁女士离婚后独自带三个女儿租房居住,谢某某目前尚无工作难以支付抚养费,三个女儿还在上学,家中还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治疗,全家仅靠梁女士每月1500元的收入支撑,生活困难。
经多方核查,承办人认为梁女士家庭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且也是当前“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最终,依法对其作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12月22日,这笔司法救助金悉数发放到梁女士手中。
接下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积极服务,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将一笔笔“暖心钱”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燃起美好生活希望。
【撰文】梁桂婵 新检宣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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