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了!佛山一处“商品房”,业主拿到房产证后却要求退房退款!
跟买房前承诺的不一样,业主们感觉被骗了,于是要求退房退款,开发商表示无法实现,该怎么办?业主维权路上实在是太难了,提醒大家买房一定要谨慎啊!
位于南海区大沥镇的万益广场营销中心
认为购房时受销售欺骗
多名业主拿房产证后要求退房
业主房产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期限标注
和郑先生的情况类似,购房者梁女士也向记者反映,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发现“2053年无偿收回”这句话和自己之前了解的情况不一样,因此多次找到开发商售楼处要求退房。
开发商回应:
信息公开透明不存在欺骗
项目开发商代表——佛山市旭禾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法人刘术虎回应: 项目在开始销售时,就已经明确在售楼部做出了特别告知书,写明了项目的土地性质,也对销售代理提出了明确告知情况不得隐瞒的要求,并在售楼中心专门展示了相关风险提示。
营销中心一面蓝色的大背景板上印刷着《特别告知书》
对于开发商代表的说法,郑先生则表示:“我们在20-21年左右买房时当时没有见到所谓公告,开发商现在的设施是2022年初才弄,而且签合同只给了半小时左右,根本没有给仔细看的时间。”
针对所售办公用途的房屋能否居住,刘术虎表示开发商无权干涉业主们如何使用; 而对于退房诉求,他则表示,因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在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网签备案,房产证都已经办理下来,退房的流程已超出了公司范畴,因此无法实现。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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