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台州!男子撞护栏后直接溜!结果被拘留……
开车上路难免有不小心的时候
比如撞上隔离护栏、路边花坛等等
虽然只是单方事故
但处理方式不同
结果也是大有不同
特别是那些
脚底抹油 直接开溜的驾驶人
后续的处理
可就不是赔偿那么简单了
7月20日早晨,城南中队交警巡逻至新漩线9KM+600M处时,发现前面的护栏倒了一地,但肇事车辆却不见踪迹,于是交警一边处置现场,一边联系中队值班室展开调查。
经翻看公共视频得知,当天凌晨3时24分许,有一辆黄牌大货车经过此处时撞坏了护栏,碰撞后该货车未作停留,而是直接离开现场。由于当时正值凌晨,且事发路段光线昏暗,交警无法通过视频看清该车车牌。
在确定了这一信息后,城南中队数字警务室随即开启向周边路段辐射寻找, 经过多方查找比对,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沪DR***7的重型厢式货车。7月21日下午,交警联系上驾驶人李某,并要求其速来城南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据李某交代,7月20日凌晨,他驾驶大货车从我市石桥头镇开往温州市乐清市。 3时24分许,车辆途经事发路段时,由于左侧有辆大货车超车,李某在往右侧车道避让时,不慎撞到了一大片隔离护栏。由于他送的是某团优选的货物,有时效限制,李某害怕超时会被扣钱,便没有报警直接将车开走了。然而这一走,也造成了他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
经查,李某,男,34岁,陕西省安康市人。目前,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此外,他还需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及赔偿护栏损失。
不管是撞坏护栏
还是撞到其他车辆
发生事故后
都不可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
1.加重交通肇事后果。如果肇事逃逸,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容易致残或致死,加重事故后果。
2.处罚加重。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量刑较轻,如果肇事后逃逸,犯罪性质则变为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量刑是3~7年有期徒刑。
3.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现场得不到保护,事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会严重干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行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
必须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
物损事故逃逸
看似是小事 实则是大事
交警提醒各位
切勿逃逸 因小失大
来源:温岭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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