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要“除名”了?或不再是保护动物,普通人也可以猎杀吗?
早年间,由于人类的大量捕杀,导致野猪数量骤减,成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而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变好,加上野猪超强的繁殖能力,目前我国野猪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20万头,多地野猪泛滥成灾,大量的庄稼被破坏,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于是,安徽、河南、四川、陕西等地为了限制野猪的数量,陆续下达捕杀令,组织专业的猎杀队来捕杀野猪,可结果却成效甚微,甚至猎杀队还入不敷出。那么, 三有动物为何沦为猎杀对象?猎杀野猪那么赚钱,为何还会入不敷出呢?
野猪又被称为山猪、中型哺乳动物,如今的家猪也在8000年前由野猪驯化而成的。野猪的平均体长为1.5米到两米,高90厘米,体重通常在100公斤到200公斤之间,但不同地区的野猪大小也不相同,向我国东北南部的野猪体重可以达到400公斤。野猪一般会在早晨和黄昏时出来觅食,大多是集体活动,4到10头较为常见。
在农村,野猪就是罪恶的根源,因为野猪会破坏森林,啃吃庄稼地里的种子,还会攻击人类,但其实也住在森林,横冲直撞的时候会顺带将树木没有用的幼苗处理掉,在拱土时也会提高土地的透气性,阻止腐殖层的形成,还能防治鼠害。所以野猪被我国列为三有动物。而野猪作为一种物种,与人类一同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却因为人类肆无忌惮的捕杀,导致他们差一点消失在地球上。
1610年,英格兰确定没有野猪存活,1700年以后,英国也不再有野猪出没,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苏丹等地的野猪也在1900年左右彻底消失了。当时寂寞我国频繁遭遇自然灾害,在农民基本食物需求无法满足的时候,就有了很多人上山打野猪,至这也导致了我国的野猪数量一度骤减到只剩几万头。
于是,为了不让野猪消失在中华大地上,我国便在2001年将野猪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并且野猪的繁殖速度极快,一年能生一到两胎,一胎可产四到12只幼崽。野猪幼崽可以为当地的食肉动物如狼、豹子、老虎等提供肉类食物,对野生生态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因为它的繁殖速度极快,导致在短短的20年间就将规模扩大到原来的十倍以上。甚至野猪的数量增加以后便开始出现在人类的生活区域还频繁出现伤人事件。
2012年的河南永城、2017年的南京紫金山以及2018年的陕西安康等地都出现过野猪伤人事件,甚至还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野猪之所以排在第一位,就是因为它是伤人最多的,而我国目前受到野猪侵袭的省份不少于16个,于是各地纷纷采取应对措施去猎杀野猪。可是当人们去捕猎野猪的时候,发现猎杀野猪竟然是个亏本买卖,这是为什么呢?
由于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是不允许个人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猎杀的,所以说猎杀野猪属于公共服务,政府会给予酬劳的,一般猎杀一头野猪会给予2000块作为佣金,还会有奖金,加一起大概4000块左右,看起来不少,但由于野猪皮糙肉厚,攻击力极强,身上有着厚泥、钢毛、脂肪三层防线,有时候甚至连子弹都穿不透,而一旦没能一枪击毙野猪,就会受到野猪的反击,所以猎杀野猪的人时时刻刻都是处于危险之中的。
另外,猎杀野猪还需要专业团队以及设备,甚至还需要列。狗的帮助,而专业狩猎团队的猎狗也不是普通的猎狗,都是从国外进口精心培育的猎狗单只价格在三到6万元之间,现在捕杀野猪一年大概需要折损30只猎狗,光猎狗就要折损60到180万元,外加枪支、子弹以及花费的时间、承受的风险,这都是成本。因此猎杀队是个收益的且高危的行业,也导致了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不会从事这个行业,只有一些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来做这个工作,而这个年纪的人也会进一步的加大受伤风险。或许有人会说, 既然猎杀的成本这么高,为什么不直接投毒或者设陷阱呢?
其实从国家开放的猎杀名额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国家并不想将野猪大范围的消灭,而只是想将野猪的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一旦投毒或者挖陷阱,除了无法控制猎杀数量,还很容易造成误伤。伤害到人或者其他野生保护动物。其实从河北、山西、福建、江西、广东、陕西下达的野猪捕杀令就可以看出,现在各地区的野猪泛滥成灾已经是摆在明面的问题了,如果想彻底解决问题,那就需要更好的办法。
看完的朋友们,你们有没有好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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