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拘留所过年?千万别干这事,南庄一商铺被查...
农历新年即将到来
贴对联、穿新衣、拿红包……
处处都洋溢着喜庆的“新年红”
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了呢
随着节日的到来
为了在节前“捞一笔”
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的“激情”又似乎再次被点燃了
但大家可知道,在禅城区内
是禁止销售和购买烟花爆竹的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杜绝火灾等安全隐患
我们坚持严查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结果发现有不法商家 “以身试法”
近日 佛山禅城公安根据举报线索
对辖区内的市场、商铺开展突击检查
结果在南庄一商铺内
发现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
面对民警的严格执法
店主不得不如实交代
非法储存 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并将民警领到藏匿烟花爆竹的库房
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
这个所谓的“库房”实则是自家的“住所”
不足10平方的狭小房间内
竟满满当当堆放着多捆爆竹和小排炮
不得不说 敢在自家储存这么多烟花爆竹
店主的心,得有多大啊!
在没有灭火器等任何消防设备下
一旦烟花爆竹遇到明火或者挤压发生燃烧
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随即 民警对所有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收缴
渉事店主也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无独有偶
铤而走险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可不止这一家
城南派出所民警对某百货店进行突击检查时
发现该店铺为了掩人耳目逃避检查
自作聪明地将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隐藏在商品货架的后面
并用其他货物进行掩盖
可惜,始终逃不过执法民警的火眼金睛
目前 店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拘5日
烟花虽美 却很危险
不仅带来空气噪音污染
更潜伏着诸多消防安全隐患
关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绝不容忽视
警
方
提
醒
禅城区已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不按运输规定或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非法运输者、违反规定的烟花爆竹非法燃放者、烟花爆竹非法携带、邮寄者 都将被公安机关严厉执法。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风险极大
对于心存侥幸、顶风作案、以身试法的
警察蜀黍将坚决“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同时也呼吁各位街坊
如有发现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让我们警民合力
全面确保节日的平安祥和
编辑 | 醉美南庄编辑部 廖季红
审校 | 王远航、罗振棠、李霭莹
来源 | 南庄所、城南所、禅城公安
(醉美南庄,南庄人的微信公众号,长按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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