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招中小学教师!正式编制!40-50万安家费、6-10万补助、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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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亭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
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不含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5个,招聘人数5人。
招聘条件
(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为参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情形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将(含应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的学科骨干教师证书、获奖证书及业绩证明等)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trczp@163.com。
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纳入用人单位的事业编制,工资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安家费:引进人才前5年发给安家费(如夫妻双方同时聘用,不重复享受)。试用期满(试用期1年)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安家费总额的60%、10%、10%、10%、10%的比例发放。总额标准如下:
(1)正高级职称50万元;
(2)副高级职称40万元。
前5年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必须退还发放的安家费。
2.人才补助:引进人才前5年发给引进人才补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等次以上的不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正高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合格的8万元;
(2)副高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合格的6万元。
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人才补助。其他相关补助补贴按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3.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政策。引进人才符合我县人才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人才住房。
4.配偶和子女落户、就业、教育政策。聘用人才配偶、子女符合我县落户政策的可随迁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正科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县安排工作;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入学”原则,根据人才意愿,统筹协调我县公办学校优先安排就读。
(三)人才管理。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附件:
1.保亭县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
2.保亭县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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