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一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张某某,男,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山西省长治市**区**镇**村。2020年10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长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经本院批准当日由长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1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长治市**区**镇**村因感情纠葛与被害人暴某某发生争吵,并强行将暴某某拖拽到车后座上欲将其拉回长治市**区暴某某的家中。暴某某不愿跟张某某走并在车辆启动行驶后就将左后车门打开,称如果不停车就要跳车。后在车辆右转弯时,暴某某从车上摔落受伤后死亡。张某某随即将尸体拉到长治市**区**乡**村村北的田地里。当天19时30分许,张某某又将尸体拉至长治市**区**镇**村西河道里。经长治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暴某某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被告人张某某现被羁押于长治市上党区看守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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