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补贴!大学生来福州高新区实习可享补助,怎么申请看过来!
关于建立“好年华 聚福州”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在榕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暑期社会实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留榕、回榕、来榕求职就业工作,市委、市政府现建立“好年华 聚福州”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对象:
一、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大学生。
7月-8月在高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时间计划1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大专中院校(含职业、技师院校)尚未毕业的学生,包括在榕院校留榕社会实践学生、市外高校来榕社会实践学生、返乡的榕籍学生。实习期须满一个月。
实习待遇:一是交通补贴:福建省内高校(榕外)200元/人,省外长江以南高校500元/人,长江以北高校800元/人,东北地区高校1000元/人,其他地区高校最多不超过1000元/人; 二是餐饮补助:按照每天30元/人的标准给予餐饮补助; 三是由福州市统一为实习生购买意外险。
对接收10名以上实习大学生的用人单位,由福州市人社局授予“福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践示范基地”。
补助申请:一是用人单位在社会实践开始十天内,向高新区人社局提供《大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是用人单位在社会实践结束十天内,向高新区人社局提交《大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附件2)及以下补贴申报材料:1.学生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2.学生往返福州的交通凭证复印件;3.考勤签到表(实践单位盖章)。
二、已在榕的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包括单位就业、创业、灵活就业、求职、暂不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中院校(含职业、技师院校)应届毕业生学生均纳入信息采集,包括在榕院校留榕毕业生、市外高校来榕毕业生、返乡的榕籍毕业生。
“好年华,聚福州”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在榕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二维码(注:扫码后实习生选蓝色填报,就业生选橙色填报,采集人编号一律选择13高新区)
▲信息采集二维码
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7月9日
来源: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编辑:黄建能
审核:汪炜娜
监制:洪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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