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盐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6月23日上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进锦主持召开盐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秀丽、赵振林、赵中昌、高文超出席会议;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张国法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进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2021年民生实事修改调整的议案、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盐山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小庄镇、边务镇人民代表大会届次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孙爱武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任命史明珠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任命王兴国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赵国林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新任命的四名同志集体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命事项。
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机关各室、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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