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圣教作为完整佛教的基本特征
佛陀圣教指佛陀亲说教,以及佛陀开许、加持下其它善知识所说教,统称佛说。佛陀圣教摄三乘(大乘、小乘、人天乘)为一乘整体,而称完整佛教。对佛陀圣教作为完整佛教之相,可从总别两个层面说明。此文说完整佛教总相。
完整佛教总相是对佛陀圣教作为完整佛教的最基本特征的显示,可分为四相,或者四特质,即完正、完全、完整、完一。
01
完正相
完正谓纯正而无杂之义。这意味佛陀圣教,所谓佛说,包括佛陀亲说教以及佛陀加持与开许其他善知识所说之教(即代佛说之教),与非佛的其他善知识如菩萨、阿罗汉等以及凡夫善知识之独立所说者相区别,更不同于一般凡夫所说。所以,佛陀圣教具有来自佛陀的神圣性、权威性,必然是纯正量,称为圣教量,或者至教量、正教量、圣言量。纯正量,作为佛说,是纯正法,而依于、相应于、随顺于纯正量者,作为除佛外的其他善知识独立所说,则是正法。在一般情况下,正法与纯正法还可互摄,形成更宽泛的正法观念。
从针对性看,佛陀圣教的纯正性保证了纯正法以及正法的性质,意味真正的佛教只能属于正法与纯正法,这不仅排除了非佛教,而且不包括相似佛教,因为相似佛教似是而非。但在现今,由于没有树立正确的佛教观,缺乏系统正见,相似佛教以正法之名混淆佛教,普遍流行。在诸种弊端中,现今在佛教界泛滥的矮化、俗化、异化即属相似佛教病。矮化并非真正回到解脱道的本位,而是堕落到相似解脱道的意义上,因为本位意味与大乘相待建立,而不是排斥、否定大乘。俗化将圣道教消解为或者等同于世间法,也是相似性质。异化将佛教改造为世间宗教,当然亦不例外。所以,在完正相要求的纯正性抉择中,矮化、俗化与异化要予以坚决对治。
不过要注意,这种抉择必须是在完整佛教的背景下的系统抉择,否则抉择而成的结果难以保证纯正性。简言之,完正性要求佛教必是本于佛陀圣教量安立的,而且要求经得起系统的抉择。在此意义上,作为闻思对象的佛陀圣教乃至一切正法不仅是信仰性的,而且是胜解性的。换言之,佛陀圣教作为完整佛教,既是纯正的,也是无疑的。
02
完全相
完全谓全体而无遗或者无余之义。完全相意味佛陀圣教必包括一切佛说,即大乘、小乘、人天乘圣教,乃纯正法之全聚。这需要对治两种偏化。一是独执,比如站在大乘立场上排除小乘,或者站在小乘立场上排除大乘。二是偏执,比如以自乘宗为了义圆满,取代或取消其余乘宗。这两种偏化都破坏了佛陀圣教的完全性。事实上,诸乘所摄一切纯正法都是本于佛陀说法而“如是我闻”形成的圣教,在圣教量性(佛教性)上平等,必同归于佛陀完整本怀,而成完整佛教。所以,佛陀圣教作为完整佛教,必然包括一切纯正法而无遗漏。
03
完整相
完整谓整体而无散之义。完整相意味佛陀圣教的全体是一个整体,而非散乱无关之聚。这是因为,佛陀圣教所包括的一切纯正法虽然各有其本位之意趣,但或者一致,而不相违,如同乘者,或者互补,而不相违,如不同乘者,比如小乘与大乘,前者为度化小乘善根成熟者而立,后者为度化大乘善根成熟者而立。
此中的不相违,还有另外两层意义。一是佛陀圣教的任一部分的本位意趣,与其他部分判摄此部分的他位意趣,绝不构成对立,能够会通;二是在了义教意趣的统摄下,佛陀圣教的不同部分的意趣能够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而内在地融贯。由此,各部分相互关联,构成一整体,而成完整佛教。
但完整佛教作为一整体,其各部分又相对独立,各有其针对性,而在意义上有胜劣之别,在性质上有了义非了义之别,在作用上有根本方便之别等。换言之,佛陀圣教作为完整佛教,其内部是一种有序构成,而反映诸法实相或道理的不同存在性与不同层次性、众生善根的不同类性,以及佛陀教度方案的针对性、互补性与一体性。
完整相还强调,佛陀圣教作为一个整体,其各部分在看似相违的情况下,是可以会通的,不会真正构成不可融贯的矛盾。在此意义上,特别要注意对治执著佛教内各乘宗间乃至诸法间相互对立的谬见。将佛陀圣教视为一个内在一致的整体,是完整佛教的基本意趣之一。
02
完一相
完一谓一趣而无别之义。完一相表明佛陀圣教必是一趣性。一趣性可有两个层次。一者是解脱性。佛陀圣教所摄大小乘教,乃圣道教,都有一个共同性质,即皆能引导众生趋向解脱。在此意义上,佛教性就是解脱性。而佛陀人天乘教作为结缘法,乃世间善道性,但在内在归趣上亦不违背解脱性。二者趣佛性。佛陀圣教三乘乃为不同善根成熟者的针对性安立,其最终目的皆是为了引导他们最终成就佛果,即一切佛陀圣教皆是指向佛果的一乘性。换言之,一切佛陀圣教皆乃引导众生最终趋向无住涅槃即成佛的方便,而称一乘性。在此意义上,佛教性就是一乘性。
当然,这两个层次在一般三乘行者眼里意义不同。在一般大乘行者那里,二者都能得到承许,并以一乘性为了义与根本,而将相应其乘的解脱性许为归趣之一。但在一般小乘行者那里,大多仅许可相应其乘的解脱性,而不诉求甚至不许可趋向佛果的一乘性。因为小乘的本位意义是趣求解脱,而以阿罗汉、独觉为其基本果位。一般人天乘行者大多不诉求一乘与解脱性,但此乘作为圣道的结缘乘,其善亦是相应于最终成佛趣向的。完一相虽然包含这两层次意义,但以一乘性为其核心之义。
从一乘性看一切佛陀圣教,可知三乘即人天乘、小乘(阿罗汉乘、独觉乘)与如来乘皆当归摄为一乘。佛陀明确有一乘说,但在佛教的具体展开过程中,对其的理解不同,而出现有三乘究竟、一乘方便的一乘方便说与三乘方便、一乘究竟的一乘究竟说二说。在二者中,前者是非了义性,而后者是了义性。此中了义乃对乘真实面目的显明、决定与无余的诠示,与此相对,是非了义。
在一乘说中,一类众生最初是大乘善根成熟,所以依于大乘发菩提心,修菩萨行而直趋无住涅槃即佛果;一类众生最初是小乘善根成熟,即依于小乘发出离心即解脱心,修解脱行,趋向无余依涅槃,即阿罗汉果或者独觉果,然后再回小向大,发菩提心,修菩萨行,趋向无住涅槃;一类众生是人天乘善根成熟,则依于人天乘发人天心,趋向人天善果,然后再回俗向圣,乃至最终趣向无住涅槃。在一乘的结构中,大乘/如来乘作为直趋佛果之乘,是根本乘,而小乘、人天乘是曲趋佛果之乘,则属方便乘。
以完一相显示完整佛教,必须注意对治两种错误见。一是主张三乘可以互相取代,如以小乘或人天乘为本位代替甚至取消大乘,或者以大乘为本位代替甚至取消小乘或人天乘。这类见否定三乘各自的本位意义,破坏了佛陀应机立教的意趣。
二是以下乘为上乘的基础,即以人天乘为小乘基础,小乘为大乘基础。如在后一种见中,主张大乘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是高级趣求,难以做到,必须以小乘发出离心、修解脱行这样的低级趣求为基础,就如同上大学要以中小学为基础,大树要经小树长成一样。但这种主张是不当的。大小乘都有其所相应的善根,即大乘善根与小乘善根,都是其所相应的善根成熟后直接应行之道。而且大小乘善根的各自凸现与成熟依据于无始时来与佛教善知识所结大小乘缘的熏习的不同,因而大乘的善根并非需要小乘善根转变而来。这样,菩提心并非要以出离心为先导,从而大乘并非要以小乘为基础。
只有在众生最先成熟小乘善根的情况下,才能是先有出离心的发起而行解脱道,然后再回小向大,发菩提心而行菩提道。如果是大乘善根先成熟,则众生就直接发菩提心,而行菩提道,直趋佛果,不再需要回大向小,而先发出离心行解脱道,再回小向大,回到菩提道上来。实际上,大乘以小乘为基础,就意味本应直行大乘,反而坐实去行、去作证小乘,这在大乘经论中从般若思想始就受到了反复批判,必须予以警戒。所以,大乘可以小乘为趋向菩提道而成就佛果的方便,但不能以其为基础。与此相似,人天乘乃成就圣道的方便,而非其基础。在此意义上,要学大小乘,先需在人天乘意义上做好人本位的提法,是似是而非的。
总之,佛陀圣教以一乘为意趣,就是以大乘为根本,而摄小乘、人天乘为方便,而形成完整佛教。
(本文选自周贵华著《本怀与时代》,宗教文化出版社201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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