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宜昌这些违建被拆除!
今天
宜昌再次出手!
点军区巴王店村五组、六组
800余平违建房屋被拆除!
记者郑明强 摄
10月16日,点军区城管、公安、消防、点军街办等部门对巴王店村五组、六组11处违建进行集中拆除。11处违建总面积达800余平,影响江南二路项目建设进度,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过前期和11户村民的充分沟通,其中一户率先自拆,当日拆违行动进展顺利。
10月10日
宜昌最严禁违办法出台
哪些情况算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临时建设规划审批以及未按照规划许可、审批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违法建设包括:
擅自进行房屋建设
楼顶加层
露台搭建
立面悬挑
架空层围合
地下室建造及其他违法建设情形
改变规划!罚!
违法建设当事人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确定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不履责!罚!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管执法部门报告。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巡查义务,发现违法建设未予劝阻、制止或者未按规定报告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罚!
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未按要求停止提供服务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单位和个人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接驳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
宜昌展开
“打通道、畅出口、顺民意”违建整治专项行动
一大批违章建筑被拆除
△樵湖岭社区部分楼顶违建拆除后,城管部门对其进行了防水、隔热修复。
△樵湖岭小学路口困扰居民多年的拦路违建终被拆除。
△城管执法队员正在拆除珍珠路33号5号楼楼顶违建。
11月1日
《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
正式施行!
宜昌将采用更加强有力的措施
对《办法》出台后的
新增违建即查即拆
对积存违建登记造册逐步拆除
坚决铲除违法建设
依法拆违
违法建设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决定后,应当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申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
查处机关依法调查确认违法建设行为后,对在建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并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停止向违法建设提供服务。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停止提供服务。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在建的违法建(构)筑物。
如果你身边
有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
请马上举报
▼
违法建设举报方式
☞市长热线
拨打市长热线12345进行举报
☞自《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特设立
• 新增违法建设举报电话:0717-6236907
• 新增违法建设专用举报邮箱:ycwfjsjb6236907@163.com
• 新增违建举报信箱:宜昌市胜利四路8号市城监支队
☞各区城管部门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西陵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743110
举报邮箱:xlqcsglj@163.com
伍家岗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692321
举报邮箱:359759830@qq.com
点军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999677
举报邮箱:2239746607@qq.com
猇亭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514279
举报邮箱:xtqcsgljt4@163.com
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332615
举报邮箱:277085802@qq.com
夷陵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7816110
举报邮箱:20192789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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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三峡日报微信综合
记者 | 郑璐、郑明强、孙红亚
编辑 | 孙红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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