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攻坚】水环境治理 大通湖公安在行动
编者按:
今年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立足职能,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惩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推出了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为保护绿水青山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栏推出《保护生态环境 益阳政法在行动》专题报道,选取部分政法单位的有益探索,以飨读者。
拥有12.4万亩水域的大通湖,是湖南省最大的内陆养殖湖,素有“三湘第一湖”美誉。但由于过度开发,湖水生态受到极大破坏,生态修复能力逐年下降。近年来,大通湖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和大湖治理作为全区“一号工程”来抓,扎实推进生态大通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自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大通湖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和大通湖区委区管委的部署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加强巡查防控
大通湖公安分局沿湖各派出所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将大湖周边纳入巡逻重点区域,结合“天网”巡查,加大对大湖周边的巡逻力度,预防和震慑各类涉湖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与沿湖各镇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查向湖体投放肥料、饵料、药料行为,严查捕捞大湖底栖动物的行为。
对大湖治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指导督促。近日,针对大湖栅栏网被破坏,大量“水浮莲”流入对大湖水环境治理造成影响的这一现象,副区长、公安局长吴灿带队前往现场进行督导。
严厉打击处理
对于涉湖违法犯罪行为,大通湖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先后破获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涉案人员20余人,扣押的螺蛳数千公斤,并全部放还大通湖。
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利用“一村一警”深入大湖周边村庄、社区,通过走访群众、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通湖良好湖泊保护工作的通告》、大通湖区《关于禁止捕捞大通湖底栖动物的告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以案说法。积极在各级网络媒体上通报我区公安机关办理的涉湖违法案件,并借此机会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再宣传,做到以案说法。
三是大张旗鼓地开展还湖行动。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扣押的螺蛳第一时间放还大通湖,同时,号召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对大通湖生态进行补偿,在群众及媒体的见证下将从外地购置的螺蛳等底栖动物放还大通湖。
第467期 第2条
审核:罗晓皓
责编:刘奕芸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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