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张烨 )11月14日,在中国文明网公布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吉林省敦化市榜上有名,这是敦化市今年继高标准通过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后的又一京城佳音。11月17日,敦化市委书记姜兴延将代表敦化市48万人民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接受表彰。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的最高荣誉,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建设、居民素质等方面对一个城市的综合评价。1996年,敦化市率先在省内提出“学习张家港 建设文明城”,2015年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名单,2017年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敦化市脱颖而出,成为延边州第一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县市。
多年来,敦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创建工作,不断谋划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敦化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等7个创城规范性文件,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常设议题,仅2017年召开各类创城工作会议多达31次,解决了不同阶段创城难题,推进创城工作稳步前行。
自创城以来,敦化市城市建设整体性得到升级改造,主次干道人行步道得到了维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居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清理各种占道经营123处,私占停车泊位的路锥、路墩625个,责令整改85家,三站两车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为居民小区增置消防箱、垃圾箱、粉刷楼道、维修下水井、清运垃圾、清除杂物。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基层宣讲、入户宣传,带领干部、群众共同劝阻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行为,乱涂乱画现象彻底根治,“创城为民、创城惠民、创城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值得一提的是,创城期间该市共有36831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教人士和公益团体的志愿者,投身到创城知识普及、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让“志愿者在行动”成为城市靓丽风景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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