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安全应急产业园项目)》的批后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3-02 17:3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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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有关规定,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2日批复同意《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安全应急产业园项目)》(编号:440704202201),现将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安全应急产业园项目是江门市近期急需落地的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在项目范围内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落实地块位于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东南部地段,落实地块面积 66.6679 公顷。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预留规模落实后,江海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6252. 88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5130. 880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到4698. 8807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