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子预报11月30日在开庭,估计就是要最后宣判了,有经验的律师也别在网络里表现自己的“正能量”了,这个公开宣判还预告出来就充分证明劳荣枝至少绝对不会被判处刑。
刑分为两种,一种叫做立即执行,一种叫做缓期执行,而劳荣枝我敢肯定的说绝对不会是这两种情况,真的很有可能是判处当庭释放。当然,不是无罪释放,而是有罪,有什么罪?是卖淫罪而不是故意人罪。不过因为已经过了追诉期,所以也就不用执行了。
这个案子庭内庭外其实都在博弈,如果判处劳荣枝刑,不管是立即执行还是缓期执行,都会带来巨大的舆论的争论,很可能引起新的一伦次的所谓的“舆论判案”的风潮,不是风波,就如同当年彭宇案一样,“不是你装撞的你为什么扶”一样。实际上,法官问这句话一点错没有,只不过是让他回问题,彭宇也可以回答:我就是想“做好事”。
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只是凭借口供还有受害人的口供能不能判案?还有就是民愤极大,是不是也可以判案?最关键的是如何判定是民愤极大?法律规定,人罪是判处最少10年以上徒刑,情节严重和民愤极大的可以判处刑,但是这个民愤极大不好界定,难道要网络投票来决定吗?那法律还有什么尊严和权威呢?
所以劳荣枝这个案子,劳荣枝应出意外应该是当庭释放,法律最终还是讲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判。就如同你参加高考考试一样,你说你全会,就是考试的时候头疼,结果没有考及格,但是你还是要上大学,因为你真会,你真的是当时头疼,有用吗?
当然可能会还有其他的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罪名,但是人罪绑架罪什么的,肯定是没有的,吴丹红的胜利,其实不要过多的诟病,我们的目光也不要停留在劳荣枝是不是该,而是要加强自己的操守,那几个个了的人,其实一点都不冤枉,如果你不贪图劳荣枝的美色,背叛自己的家庭和爱人去劳荣枝的住所去试图和劳荣枝发生关系,那你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