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重刑犯昨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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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1:35 华夏时报 | ||
19岁的张俊峰被法警押赴刑场。 通讯员王文波/摄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三人上诉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昨天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命令,市一中院将故意杀人犯王华敏、张俊峰,强奸犯李志强执行死刑。 因嫖资扎死歌厅小姐 27岁的北京青年王华敏,原是北京市现代京城机械有限公司的一名合同工。去年3月27日,他将歌厅小姐萍萍(化名)约出见面。在海淀区萍萍的租住处,王华敏在与萍萍发生性关系后,两人因嫖资问题发生争执,用刀扎萍萍致其死亡。 作案后,王华敏掠走萍萍人民币200元及韩币20000元,并将凶器扔弃。去年4月5日,王华敏被捉拿归案。去年12月19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华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挨批评后杀雇主儿子 19岁的张俊峰从河北来京,2004年4月,他到某小区当保安,后来到了刘某开的水站做送水工。据张俊峰供述,有一次他送了3瓶水,应记成3元,但他记成了1元,刘某知道后骂了他,说他是“家贼”,为此,张俊峰对刘某不满,并离开水站,离开时拿走了100元水钱。回到河北老家后,张俊峰被父母送到计算机学校学习,但每当想起在北京当送水工时的事他就不痛快。按照张俊峰的说法,一想起在北京的事就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有时连课都上不好。于是就产生了“杀了他的儿子,让他一辈子也过不好”的念头。 去年6月4日,张俊峰向老师请了假,乘火车来京。因当送水工时曾到过刘某家,张俊峰便直接到刘某家。张俊峰诱骗刘某独自在家的11岁儿子小超(化名)打开房门,进屋后张俊峰乘小超不备,将其杀死。张俊峰将刘某家中600元现金拿走。 去年12月6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强奸八旬老妇并致死 昨天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将84岁老太强奸并杀害的李志强。26岁的李志强是昌平区人,去年4月21日晚11点左右,李志强闯入昌平区小汤山镇高某(女,殁年84岁)的住处,欲实施强奸,致高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王华敏、张俊峰、李志强在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都提出了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