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湖
从浩荡奔流的长江,到九曲回转的古运河,从承载乡愁的家乡河湖,到山间丛林里的无名溪流,镇江市各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全力治水,让源源碧水在山川田畴间迤逦穿行。治理污水、整治河道、恢复生态,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让河湖重焕生机。
镇江地处长江和京杭大运河交汇点,有村级河道(塘)2806条,镇级河道982条,县级河道114条,其中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重要县域以上河道35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12个,在册水库109座,境内各类河道纵横交错,大小湖塘星罗棋布。
丹阳市月亮湾
2017年以来,镇江市率先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改革,逐河逐湖设立党政河长湖长,实现了“有人管”“合力管”“管得住”“管得好”。通过2017年全面确立、2018年全面治河、2019年全面攻坚、2020年全面见效“四步走”,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开启美丽镇江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江河交汇”重现清澈秀丽,“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美丽河湖群初具形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句容赤山湖
扎实推进建章立制
落实构建长效机制
为切实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2017年以来,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落实了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全市建立和完善了“党政领导,一级抓一级;河长主导,层层抓落实;社会引导,全民共参与”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加强市、区、镇(街道)三级河长办人员、场地、经费保障,市水利局增设综合协调处,核增行政编制2人,各市(区)水利部门参照成立了本级河长制办公室。镇江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镇江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镇江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召开了全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全市河湖长制暨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签发总河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河长切实扛起使命担当,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护战”与“河湖保卫战”,开启“建设美丽镇江 打造幸福河湖”新实践。
扬中市八桥镇万福村小微水体整治
镇江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出台了市级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验收办法等制度;印发了《镇江市河长湖长履职办法》《镇江市河湖日常管护标准》等文件,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发挥专业人才优势,镇江市组建了由高校教授、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专家共30余人组成的河长制专家库,参与河长巡河履职,为河长治河提供专业参考。印发《镇江市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幸福河湖审议评定,出台《镇江市河湖“红黑榜”通报制度(试行)》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消除河湖管理盲区,清除河湖“顽疾”,有效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制定国内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的地方法规《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首次明确域内270公里长江岸线实行分区分类保护,以良法善治保障持续健康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港口环境整治指南》和《港口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制定“一企一策”,聚焦“治水、治气、治废、护岸、增绿”五大重点,统筹推进粉尘污染防治、港口水污染防治等“八大任务”。出台江苏省首部关于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镇江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
丹徒宝堰水网
镇江制定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明确河长履职“四步曲”,推行河长尽责“六步法”。创新实施河长述职制度与谈话提醒制度,要求县级河长向市级河长就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初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将述职情况作为各地河湖长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履职不力的基层河湖长,提请市级河长进行约谈。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全市河湖共落实1491名市、县、镇、村四级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市级总河长带头履职推进河湖治理,引领全市各级河(湖)长巡河(湖)已超过20万人次,召开工作部署会、督办会、座谈会3万多次,完成各级“一事一办”工作清单任务1.1万份。全市河(湖)长制“两违三乱”、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专人专班专办。围绕全面提高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实现镇村级河(湖)长培训全覆盖。
丹徒区南北大河
跨界河湖联保共治
擦亮河湖生态底色
创新建立河湖治理联盟。2020年镇江五区联手对跨界河湖实行共建共治,既包括联合巡河护河,联合资源保护,也包括联合控污治污,联合监测执法,加强跨界河湖排污口监管。各区打破行政区域壁垒,从河湖自然属性、生态功能、整体面貌等角度,对跨界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进行规划,在河道保洁、排口整治、清疏修缮等方面,实现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措施协调同步,整合水质监测点位,避免建设重复、工作反复。与南京、扬州建立了宁镇扬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协调机制,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多次与南京就跨界河湖问题进行了互联互商,边界河道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与常州、泰州建立了联合河长制工作机制,联合扬州、泰州等地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跨区域非法采砂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区之间也积极构建跨界河湖治理机制,实现跨界河湖治理联防联控、互帮互助、共建共享,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丹阳市九曲河枢纽
部门协同解决治水重点问题。镇江市积极发挥河长制成员单位作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与污防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文明城市创建、绿化环境专项整治有机结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取缔非法码头43个(包括全省最大的非法码头),清退长江岸线5.3公里,生态复绿70万平方米;长江(镇江段)原有的343台非法浮吊(全省最多)清理至135台,并全部进入划定的过驳作业区作业,实现合法化运营。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全市共排查处置“三无”船舶1308艘。推进400总吨以下船舶水污染治理,已完成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柜改造和检验发证501艘,本市籍船舶防污改造完成100%。推动6家“老小散”码头企业市场化重组,主动腾退岸线18公里,港口岸线规模由126千米降至108千米,调减14.3%。全市化肥使用量47014吨(折纯),较2015年下降12.7%;农药使用量2085吨,较2015年下降18.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9.2%,规模养殖场治理率9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3%。印发《河湖长制助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通知》,全市开展执法行动825次,参加行动人员3136人次,查处行政案件85起。投资5.7亿元,对城区20条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清淤16.2万方,整治沿河排口192个,整治暗涵10座,建设改造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约40.27万平方米,实现黑臭水体消除的目标。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692人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1起,扣押“三无”采砂船43条,没收江砂1.3万吨,拆除采砂设备85台套,实现了“非法采砂有效控制、采砂船只有序监管”,长江镇江段非法采砂基本禁绝的整治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葫芦集中清剿行动”,清理水葫芦20000余吨,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润州区回龙山水库
高质量推进重点区域整治。镇江市先后组织实施了扬中干堤复建和岸线守护应急治理工程,全面完成镇扬三期镇江市境内工程、镇扬河段和畅洲东北角应急治理、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镇江市沙头河口工程等一批长江防护工程,有效控制长江(镇江段)河势稳定;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系统开展苏南运河“五大行动计划”,从沿线城镇截污纳管、船舶码头污染防治、支流水质提升等五大方面系统开展水环境治理,苏南运河(镇江段)水质稳定保持在III类;清理整治金山湖沿湖4300余亩的“两违”问题,还市民一片纯净的生态湿地;对古运河流域种植、漂浮物垃圾进行全方位排查清理,清理各种垃圾800余吨,对属地和部门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出台长效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河道管护常态长效;投入1000多万元对运粮河支流进行清淤疏浚,对沿线混接管网进行调整布局,永庆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开展妨碍行洪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全市611项疑似问题全面疏理排查核实,对18项核实问题,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制定专项清理方案,在主汛前全部完成销号验收。
高新区大桥公园
创新治水管水思路
打造生态美丽河湖
突出节水优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赋予河湖长推进责任河湖沿线企业节水的责任。金东纸业入选工信部牵头组织评选的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丹阳、句容创成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丹徒、润州、镇江新区创成省级节水型社会;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28家、学校54家、高校3家,社区46家、机关单位21家、灌区2个,省级节水教育基地4个以及若干市级节水载体。进一步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引领社会形成节水、爱水的良好风尚。
镇江新区瑞湖风景全貌
保障生态基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着眼“合理调控重要节点水位,综合保障水源地补水供水需求、区域河网水环境改善需求、河网水系水动力条件需求”,统筹协调防汛和水环境调度的关系,在预留防洪库容前提下,优化实施跨区域联合调度,非汛期探索开展大市全域“开闸行动”。
实施水岸同治。在全域开展“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全面治理基础上,高质量推进长江、苏南运河等重要水体及其支流水岸同治攻坚行动,系统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全收治、规模化养殖场全整治、企业生活污水全收治、码头船舶污染污水全治理、绿化与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全提标等六个方面任务,推进重点河湖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以上。
京口区夜河改造后
攻坚清违治乱。按照省总河长令关于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的要求,清理整治市级河湖“两违三乱”356个,完成率100%,共拆除违法建筑8.8万平方米、恢复河湖岸线15.15千米;完成水利部暗访项目,恢复洋湖水域面积0.52平方千米;142项长江干流清理整治项目全部通过省级销号验收。
持续激励鼓励。聘任法治河长、专家河长、企业河长、媒体河长等民间河长参与河湖保护,评选表彰优秀基层河长、优秀民间河长。组织开展河(湖)长制第三方巡查测评,巡查考评每季一通报;市级累计投入4050万元奖补重点河湖管护,推动各地配套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资金,有效激活治水管水“一池春水”。
(来源:一起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