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上8点多,深圳宝安西乡前进二路与庄边路口附近,一辆小车在行驶过程中冲向道路斑马线。深圳交警通报称,共有9人受伤,目前均无生命危险,经初步调查,疑因小车司机抢黄灯引发,该司机已被控制。
事故现场图▼
小车突然撞向道路中央安全岛及斑马线
事发时现场视频显示,因为一侧道路的车辆较多,有多名路人在道路中央安全岛及斑马线区域等候,其中有人骑着电动自行车,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则是停在安全岛外围。
当时,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白色小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偏离车道,撞向安全岛及斑马线区域。红色三轮车首当其冲,多名路人也被小车撞倒。
有老人和背着书包的小女孩被撞倒在地
事发现场的另几段视频显示,受伤人中有老人及一名背着书包的约五六岁的小女孩,也有居民被电动自行车压住,无法动弹,红色三轮车损毁较为严重。
11时许,南都记者在事发路段看到,现场小车冲撞的区域仍有残留已风干的血迹,安全岛中被撞坏的铁桩已经用水泥修复,路段已恢复正常行驶。
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撞人瞬间
后车行车记录仪显示,小车之所以失误,是受到前车(一黄色货车)突然变道影响!
深圳交警通报称, 11日8时3分许,宝安前进二路庄边路口北往南方向,一车牌粤BF929V小车,在行驶过程中冲入对向车道斑马线,与4辆电动车、2辆三轮车及行人发生碰撞,现场造成9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疑因小车司机王某抢黄灯引发。王某已被控制,经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检测结果为0,目前受伤人员已全部送医院救治。
经初步检查,4人骨折,1人撕裂伤,4人轻微伤检查无碍。其中一名老人伤势较重,其余人员暂无生命危险。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部分事故图片来源深圳交警微博)
网友怎么说
@冰冻飓风C:前车也有责任吧??路口里面就可以直接变道?
@艾弗伦:这个也是够严重的,黄车也是醉了,开小车的也是够反应特快了吧冲到那边,哎希望人没有事就好。
@merry欣雨:前面的黄色车是祸事根源,直行打左转灯!导致后面的司机紧张,估计刹车当油门了。
@曾日空:前面黄色车变道,后面银色车跟得贴,刹车加打了左方向,有没冲黄灯就不知道了。
斑马线——人行横道线,
道路上白色而平行的粗实线,
因酷似斑马身上的花纹而得名。
斑马线是供行人横过道路使用,
是行人的生命线,驾驶员的警惕线,神圣不可侵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
【电动车骑车人无故被碾压】一位电动车骑车人正准备通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快速通过路口的大型挂车碾压。
如果你不懂如何礼让斑马线 ,这8张图能告诉你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得的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礼让斑马线,看似简单,其实不易。如果驾驶员和行人都能对斑马线心存敬畏,驾驶员能摒弃无视法律陋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也能遵守秩序,就像礼让生命一样礼让斑马线,让斑马线真正成为生命线。
过斑马线时一定要留意周围。切记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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