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战中对女性残酷刑罚,身受酷刑一年,史上绝无仅有!
酷刑这个名称令人毛骨悚然,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呢?并不是因为变态而设计的。终究有两个目的,其一杀鸡儆猴,给那些敢于反抗的人们看到这就是后果,起到震慑作用!其二,是想得到他们想要的口供。不管真假,以达到目的为最终结果。据说当年渣滓洞内部分女烈士被裸体吊在刑柱上,施刑者用一枚钢针刺入她的一个乳头,逼问之后再把另一枚钢针刺入她的另一个乳头,不断逼问不断用刑,直至折磨昏厥数次。
每一个国家在遭受到外族入侵,都会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死侍!比如说越南战争时期,遭受南方有志青年同帝国主义侵略者及其走狗斗爭的英勇斗争。越南女英雄陈氏云就是这个不屈不挠烈士的代表,据记载:越南女烈陈氏云受刑之多,时间之长,是文献记载中罕见的,也是绝无仅有的。她三年内两次被捕,第一次先被鞭打而昏厥,醒来后施刑者剥光她的衣服,用铁丝拴住她的两个大脚趾倒吊起来再加以毒打,直到她再次昏厥。当她被转到另外一所以刑讯残酷而出名的监狱时,当天就被刑讯,施刑者把电线夹在她的两个乳头上,用电刑反复折磨了她整整一个白天。她在这所监狱被囚禁的一年多时间内,据说只有十几天没有受刑,受刑之多、密度之大难以想象,试问大男儿又有几个能受此酷刑?
其中的一天,施刑者将她的衣服剥光,四肢绑住,然后把蘸满汽油的棉花塞进她的下部点火烧她,她忍受着极大痛苦,直到昏厥也没有发出惨叫声;接着她又被施以了抓肋条的酷刑,肋部被子弹头划得露出了肋骨也未屈服;施刑者又用电石灯烧灼她的肚脐,用刑长达一个小时,最后她腹部的皮下脂肪都被烧得流淌了下来,连施刑者也无力继续用刑了。不断受刑一年多之后,她竟然还有体力随其它难友一起越狱而出。
可悲的是越狱一年后她再次被捕,又遭各种酷刑折磨,连续受刑长达几周。牺牲前敌人对她施以凌迟,裸体示众。她全身赤裸着,被铁丝穿透双手反绑在卡车车厢中的木柱上。这时候她的两个耳朵、两个面颊和两个乳房都已被割开垂下,下部被剐得露出骨盆,肚子和大腿上挂满被割开了的肉,鲜血一路从车厢中流到地上。就这样,她依然能努力的呼出口号。敌人原以为她会很快死亡,但在烈日下游街示众半日后,不得不把还活着的她又带回监狱,她在遭受凌迟酷刑两天后才被枪杀 。
酷刑只存在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并不会作为正规的刑罚流传下来,主要作用就是威慑恐吓。这些女烈士本可柔情似水,战争时期却用铮铮铁骨承受着巨大折磨,无不让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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