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别侥幸,潍坊交警查处酒驾不放松,一天29人被查
声明: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删改本标题及内容
为持续保持对酒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青州交警按照《青州市公安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了一次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9名酒后驾驶违法人员被查获。
典型案例曝光
01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酒后驾驶一样受到法律制裁
下午13时30分左右,民警在五孙路拦停一辆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人李某某十分淡定,非常配合吹气测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当民警告知其属于酒后驾驶时,李某某一脸迷惑,反问民警:喝了酒骑摩托车也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宣传,告知其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喝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酒后驾驶。了解情况后,李某某对自己的无知行为十分懊恼,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保证再也不犯。依据法律规定李某某将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02
自作聪明要不得
酒后不开车才是最“谨慎”。
晚上
21时16分,民警在旗城大街衡王府路口设卡检查时,对驾驶人周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
驾驶人周某某称在当晚7点左右喝了约有3两白酒,在休息了两个小时后,又喝了几杯水“冲淡”酒精,觉得酒精应该差不多散去了,于是便驾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出酒驾。
这名“谨慎”的驾驶人周某某,依据法律规定将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经统计分析发现:当天查获的29名酒后驾驶违法人员中,18人酒精含量在20mg/100ml—40mg/100ml,究其原因还是侥幸心理作怪,绝大多数驾驶人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是有人或是因为离家近,或是因为喝得少,还有人认为不一定有查酒驾的,于是就侥幸上路,最终害人害己。
发布于: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