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通讯员 刘宏军 摄
面对药品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老百姓如何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在9月15日举行的重庆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于给出一份专业“避坑指南”。他还特别提醒市民,不要将自己购买的药品转卖给“药贩子”。
陈忠于建议,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到具备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药品,不要在游医药贩或其他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地方购买药品;
2.请认准“国药准字”,仔细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说明书等相关信息,不要轻信祖传秘方、特效药;
3.主动索要购药票据并妥善保管;
4.如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药品时发现存在非法经营药品行为或对产品质量有疑问的,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请各位消费者不要将自己购买的药品转卖给‘药贩子’,使其流入非法渠道。”陈忠于特别强调,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同时,这些“回收药”的保存和运输条件难以满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最后还会流入市场,甚至又回到我们的家人、朋友手中,危害大家的身体健康。
重庆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于。通讯员 刘宏军 摄
陈忠于呼吁,市民一定要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药贩子”为一己私利,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药品安全出一份力。
此外,针对乡镇一些集市上,经常有流动摊贩售卖自制的中药丸剂,有人怀疑其中或有假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勇对此表示,这些流动摊贩售卖自制中药丸剂,如果宣称是纯中药制剂,却非法添加了化学药成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打击。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也与行政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对这些自制中药丸剂进行抽检,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冯勇提醒,如市民发现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向公安机关、药监部门举报。(记者 连肖)